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苏鹏)泸水市公安局老窝派出所贯彻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就地化解、高效稳控,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深度融合联调机制建设,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放在首位,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2020年初以来,老窝镇境内某公司养猪场多次被保山籍男子杨某上门讨要施工费和材料款,民警多次劝解,引导杨某走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经过半年奔走,杨某在债务人离开云南、未经结算债务不明,无法通过司法程序讨要施工费和材料款的情况下,情绪激动,意图通过强行拆除建筑材料挽回损失。接警后,老窝派出所立即出警稳控事态发展,对杨某继续进行法律宣讲和批评教育。同时,为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20年7月28日,老窝镇党委政府、老窝派出所组成了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带队,派出所、综治办负责人参与的联合调解小组,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小组多方斡旋、正确引导调解方向、妥善化解矛盾争议、提出多项合理化解决方案,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调解,这个长达四年的辖区不稳定因素得到了妥善化解。

老窝派出所将继续认真践行和发扬好“枫桥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实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在实践探索中丰富完善符合老窝特色的“枫桥经验”,使“枫桥经验”在老窝境内永葆旺盛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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