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肖明)为进一步加大对客运车辆的管控力度及汛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近日,沧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道路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组成检查小组,对临交集团沧源分公司(含公交车分公司、出租车分公司、客运站、网约车分公司、租赁车分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期间,检查组首先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客运企业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安全警示教育、GPS动态监控平台值守以及车辆运行轨迹等情况,并查阅了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车辆日常管理台账,了解长途客运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情况、车辆的技术状况以及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等情况。随后,结合“7.7”贵州省安顺市公交车坠湖事件,要求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好驾驶员的源头管理,要定期分析驾驶员健康、家庭、情绪等情况,加强日常安全教育管理。

最后,检查组根据检查结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企业要将源头安全管理主体主责落实到位,强化源头安全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把牢事故防线。二是切实加强对日常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三是切实抓好企业内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时刻绷紧安全弦,做到警钟长鸣。四是驾驶人员要履行督促义务要求乘客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安全带,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并加强对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强化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文明安全驾驶,平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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