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霍震宇 关于优化北京营商环境,推进企业及时支付的提案

2020-01-15 法治快报网

  2019年初,北京市政府制定了215项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 其中,涉及持续改善北京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北京诚信四大示范工程(第57项);完善营商法治体系,推进社会信用立法,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第63项);坚定不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第64项);全面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第65项);开展专项清欠行动,纠正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第66项);充分发挥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融资担保基金、纾困基金作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第68项)等,从中可见市政府在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建立诚信文化方面的努力。
  
  自2018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专项行动、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以来,各项改革正陆续展开。2019年9月4日,《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起草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细察《办法》,还存在着一些或模糊地带,与发达国家相关法条相比,《办法》除了给支付账期开后门外,对支付方式也缺乏具体规定与约束。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北京市既可在改变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习惯性延时支付的路径依赖,又可在运用科技及监管手段推进及时支付上,做出更多尝试。
  
  1.借鉴韩国的由第一发包商直接向供应链各环节中小企业或中小企业员工支付账款及工资的“共生结算系统”,推进统一的可供各银行接入使用的支付系统,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引领示范直接支付。
  
  2.制定并公示在及时支付方面表现优劣的企业排行榜,约束企业支付行为,并通过税费政策奖惩,推进企业间及时支付。
  
  3.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联合,采取日韩比较成熟的发包大企业与承包中小企业企业两头同时调查、调研的形式进一步进行监督。
  
  约束企业拖欠行为,完善企业及时支付文化,促进经济“活血”畅通,是改善北京市营商环境、立“诚信北京”的重要一环。特此呼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职能部门重视相关调研,推动《办法》尽快完善并落地,保障企业权益,保障经济发展,并促进北京向科技创新型城市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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