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中院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庭鲍强庭长一行到鹤庆法院调研公益诉讼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2020-07-10 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刘顺仙)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推动全州环境保护工作, 7月7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庭庭长鲍强、法官助理杨明珠等人到鹤庆县人民法院调研。鹤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有乾、行政庭法官、鹤庆县环保局、鹤庆县自然资源局、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执法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行政庭法官刘顺仙就鹤庆县法院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作了汇报,参会的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执法人员、鹤庆县环保局、鹤庆县自然资源局洪六三等人介绍了鹤庆县环境保护执法现状、非煤矿山整治、存在问题和困难等情况。
  
  鲍强庭长肯定了鹤庆县法院公益诉讼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解答了相关问题,并对下一步公益诉讼、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
  
  李有乾院长表示,中院到鹤庆调研既是对鹤庆法院公益诉讼、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支持,更是一种鞭策,为鹤庆法院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努力的方向。鹤庆法院将落实、落细中院的要求,依法守护鹤庆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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