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永仁县人民法院重温学习“三个规定” 驻牢司法“防火墙”

2020-07-07 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邹佳妤)7月6日上午,永仁法院召开重温学习“三个规定”部署会。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起有光带领全院干警对“三个规定”进行重温学习并对落实 “三个规定”进行安排部署。
  
  “三个规定”:即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先后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查收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起有光副院长强调,法院全体干警在原文重温学习“三个规定”内容的基础上,还应意识到,“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保障司法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司法的“护身符”。全院干警务必要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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