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不终结 通州法院近一年1000余案起死回生

2021-04-20 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兰雅丽)所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人民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暂予结案,结束本次执行程序,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在执行实践中,常常有当事人曲解终本结案方式,认为法院一旦终本,此案就会石沉大海,再无转圜余地。但事实是,对于终本案件,法院从未放弃执行。2020年,通州法院恢复执行案件近1300件,截至目前,已实结近1000件,执行标的到位率近85%,全年执行到位金额近亿元。

  智慧执行拓维度

  一方面,案件执行摆脱“唯此被执行人论”,即通过执行追加程序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从而执行其名下财产。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为公司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追加其股东、出资人、发起人为被执行人,从而执行其上述人员名下财产。在我院执行的北京某公司申请执行重庆某公司定做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通过两次追加程序成功追加重庆某公司的原股东及现股东共计四人,通过拍卖股东名下房产、车位,实现案款全部到位,申请执行人为我院送来锦旗,对我院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一再表示感谢。案件一旦增加一名被执行人,执行到位就多一重保障,多一份可能。据统计,2020年通州法院通过追加程序成功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案件150件左右,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案件执行摆脱“唯系统论”,即不仅仅局限于执行查控系统是否有财产,而是积极指导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例如到期债权、在其他法院胜诉文书等。2020年,我院通过执行到期债权,成功恢复执行完毕一批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司法保障民生之重要作用得以昭彰凸显。

  阳光执行有温度

  一方面,通州法院针对恢复执行事项专门设立恢复执行案件接待室,由执行局所有员额法官轮流带班接待,针对需要恢复执行的事项,明确办理期限,加强集约连动,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另一方面,巧用失信等惩戒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履行。2020年,我院执行恢复案件中近三分之一案件为自动履行结案,均是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尽快履行,问及原因,绝大多数是受到法院失信等惩戒措施的影响,导致其出行受限、小客车摇号受限、子女升学就业受限、银行贷款受限,工作生活处处受阻,因此急于履行以消除不利影响。在我院执行的高某申请执行梁某赡养费纠纷一案,高某于2012年、2013年分四次申请执行其子梁某,要求给付赡养费,梁某拒不履行且下落不明。后全市法院失信、限制消费平台上线,我院针对有执行可能的案件进行统一排查,将包括梁某在内的一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限制消费名单。功夫不负有心人,去年梁某主动找到承办人,迫切要求履行义务,原因就是其无法参加小客车摇号,并明确表示以后将会积极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当承办人到高某家中为其送去儿子多年未付的赡养费,并告知其梁某表示以后会主动履行的消息时,年近八旬的高某拉着承办人的手久久不肯放开。

  攻坚执行显力度

  作为副中心法院,通州法院紧跟副中心建设进度,在案件恢复执行方面,与区各乡镇街道建立案件联动机制,主动拓展共建职能。一方面,对于涉拆迁乡镇构建员额法官承包制模式,即执行局每一名员额法官对口沟通数个涉拆迁乡镇,就相关拆迁补偿款的预冻结、划拨、发放等进行充分对接,确保执行不缺位,案款可到位;另一方面,对于部分陈年旧案、制约副中心建设的“骨头案”,加强与涉案属地党委、政府的会商,研究制定执行预案,推动案件快速执行化解。攻坚执行共联共建,为优化副中心营商环境,缩短恢复执行办案时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年,针对执行恢复案件,我院专门成立阳光执行团队,充实团队力量,丰富执行手段,为重塑执行生态助力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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