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能壮胆”:云南丽江兴泉镇一男子深夜酒后骑摩托逛派出所

2020-10-31 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冉光萍 李敏)一般酒驾的司机见到警察都是避之不及,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呲溜溜地赶紧跑了。可是兴泉镇有位男子居然“借酒壮胆”,酒后乘着夜色骑摩托车来逛派出所?还要警察给办驾照?
  
  近日,华坪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案件当事人丁某身处山区,平时深居简出,很少在城里溜达,怎么就和危险驾驶扯在了一起呢?事情的经过要从今年四月说起:2020年4月7日22时,丁某醉酒后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从兴泉镇关塘村出发,23时丁某到达兴泉镇派出所,平日腼腆的丁某乘着酒胆居然要把车开进派出所逛逛。
  
  深夜到访,身上还有一股浓浓的酒味,值班民警见他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当即判断其涉嫌酒后驾驶,立马将其控制住。经鉴定在送检的丁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乙醇含量为228.7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庭审中被告人丁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办案法官在此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应该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该成为每一位驾驶人的自觉行动和行为底线。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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