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陈南松)8月4日,五华区人民法院首个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案件强制执行完毕,该案从申请强制执行到执行结案仅用了五天时间。

案件回顾
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孙某多次向刘女士借款,借款金额累计320万元。孙某在归还借款10万元后,一直以无法拿到工程款为由未归还剩余借款。7月20日,刘女士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欲起诉孙先生,要求偿还欠款本金并按约支付利息。经向当事人释明诉前委派调解的优势后,刘女士最终选择了以诉前委派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特约调解员受理该案后按照“四步”工作法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并成功化解了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后五华法院依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向其出具对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执行过程
之后,孙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向刘女士履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的义务。7月31日,刘女士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华法院在收到刘女士的执行申请后,于当天进行了立案,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孙某传唤到庭让其申报财产,并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等,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终孙某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表示愿意配合五华法院执行,并希望与刘女士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后,孙某与刘女士于8月4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制定了还款计划,目前孙某已向刘女士履行人民币60余万元,剩余款项承诺依照还款按期履行,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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