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 7月27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在24小时内调解了一起因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
被告王某当天从香格里拉赶回楚雄,与原告协商一致,当天立案,当天调解成功。调解室内,王某真诚的向原告唐某代理人李某说着“抱歉”,李某看着调解书之后也客客气气地说了声“没事儿”。
面对这么和谐的场景,谁能想到几个月之前,王某和唐某还一度争执不下,直至对簿公堂呢?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被告王某因承包某县路政工程施工,向原告唐某租赁挖机到工地使用,双方口头约定挖机租赁期间挖土方租金费用为每小时110元,破碎租金每小时200元。
租赁结束后,双方进行了结算,王某共使用挖机挖土960小时,破碎48小时,两项合计费用115000元。扣除已支付的62000元,被告王某还欠唐某53000元至今未付,唐某多次催要无果故将其诉至法庭。
楚雄市法院调解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为合作伙伴,具有较大的调解基础,在耐心细致听取原被告双方讲述事发经过和各自诉求后,决定分别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分析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双方理性解决纠纷。
经过反复沟通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被告王某承诺于2020年8月30日前向原告履行30000元欠款,剩余23000元在9月30日全部还清。
这起案件的调解只是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仅仅一天的时间,双方在调解员的耐心说服下达成一致和解,既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及时间,又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践行了司法为民、高效利民的司法服务宗旨。
楚雄市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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